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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婚外情调查: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

成都市婚外情调查: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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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 “非法同居”已经成为了社会一种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,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经常可以接触到。但是很多人对于怎么收集非法同居的证据不是很清楚,因此,想必大家想知道,关于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?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!  一、同居的范围是什么  同居,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,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。同居跟结婚不一样,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,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;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,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。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。  1、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。  2、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,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。  3、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,并为群众所公认。  4、同居关系,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,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,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,属于违法 成都调查取证婚姻。   二、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  根据上述解释,结合实践经验,本人对于此类证据的收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,仅供参考。  1、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。  2、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  3、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。  4、要有充分的人证。  5、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 6、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。  法庭调查过程中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。非法同居的相关证据有人证、暂住地址、同居时间以及相关录音录相等;若在法庭上,单纯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很难具有证据效力。  并非收集了证据,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,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。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、关联性、有效性提出了异议,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,此证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。  收集证据之后,损害赔偿的数量、方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,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,确认对方有过错,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。  另外还有一些取证的技巧:实践中通过引导丈夫在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,可以经过公证成为 成都侦探认定“重婚”或“非法同居”证据更加有力。  三、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 1、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,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。  2、婚姻法第46条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。  3、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,对违法情节严重的,应按照婚姻法、民法通则、《关于贯彻执行〈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和其他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。  以上是由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的内容,实践中通过引导丈夫在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,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“重婚”或“非法同居”证据更加有力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向诉宁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。